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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教育系统全面制定防汛救灾工作预案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进一步制定完善防汛救灾应急专项预案。要针对自身和周边存在的隐患,相应制定洪水(内涝)、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雷电等单项(现场、临时)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处置流程)。制定单项应急预案要注意学校地理位置、地势、地貌,要区分每栋楼房(构建物,楼房的安全性、用途等)、楼层、学生年龄段、发生时间等不同场景,突出实战性、操作性、实用性。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做好防汛救灾应急预案文件归档、电子文本网络保存、上级部门备案等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防汛救灾应急预案要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的防汛救灾应急预案要报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机构、举办者);高等学校的防汛救灾应急预案要报教育厅、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举办机构、举办者)。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做好防汛救灾应急演练。做到组织协调有力、路线清晰、疏散有序、集合地点安全。要针对节假日、上课、课间、午休、深夜(睡眠中)等不同情景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事先不通知、模拟实境的演练,提高实效性。有条件的要进行桌面推演;有大班额和存在(靠近)自然灾害隐患点的学校,要结合大课间等活动,坚持做好“每月一跑”或“每周一跑”的应急疏散练习,不断强化学生的应急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应急演练的指导督查力度,确保应急疏散演练(练习)落实到位、不走过场。
编辑| 熙妹 校对|木尧 审核|关关
来源| 教育厅往 期 阅 读